日暮沉沉,只留下天边一大片的鲜红如血的晚霞之时,殿门才被打开,孟笙从里一瘸一拐地走出来。他乌黑的长发披散着,愈发衬得面庞白皙明艳,确实是个极难得的美人。这样的美貌,甚至可以说,后宫那些娘娘和这个人比起来都略逊一筹。孟笙一转头,乌发缝隙间颈上新添的几朵红梅便隐隐露出来。

    那是谁添的,每个人心里都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外面的奴才个个眼观鼻鼻观心,都不敢抬头去瞧,连大气都不敢出。这并非是孟笙多么可怖,而是他身后之人令天下都为之惧怕,所以没有哪个人敢去招惹孟笙。

    传说曾经有个新来清宴殿侍奉的宫女,在殿外因为好奇多瞧了几眼,回去乱嚼了舌根,第二天这些话不知怎么传到了皇帝耳朵里,气得皇帝将那宫女施了蒸刑,命所有清宴殿的奴才都去观看。从此以后,再也没有人敢随意谈论——孟笙和皇帝的关系,成了一件宫里不能说,但却人尽皆知的事情。

    孟笙沿着宫墙慢慢地走,刚刚陆开桓折腾得紧,身下不收力,撞得他几乎昏厥过去。这样没有节制的胡作非为,令他现在身散了架一样的疼。孟笙抬起头看着远处一大片血色渲染的霞光,无意识地动了动嘴唇,破掉的嘴角牵扯出一阵疼痛。

    回过神来,便瞧见了华贵的坐辇迎面而来,孟笙心里苦笑,跪下问安:“参见皇后娘娘,太子殿下。”

    他这幅鬓发散乱,眼角带红的模样,只要是个不傻的人,都猜得出孟笙刚刚做什么去了。皇后斜倚在坐辇上,睨着他冷冷一笑,似乎连多看他一眼都嫌脏地撇过头去,半是讥讽半是不屑地挤出几个字来:“孟公公还真是贵人事忙,上面下面都要操持,也是辛苦,本宫和太子可不能耽误的时间呢……毕竟孟公公才是‘贵人事忙’啊!”

    孟笙跪在冰凉的青石板上,寒意从膝盖单薄的衣料透到了身,令他浑身一阵阵发冷。但即便如此,对于这样的冷嘲热讽他也只能笑一笑,弓腰行礼:“娘娘言重了……奴才恭送娘娘和殿下。”

    皇后拿着帕子捂了捂鼻子,道:“走。”

    孟笙看着皇后和太子的坐辇远去,有些头胀眼花,好半天才撑着膝盖站起来,一瞬间,心头涌上来的疲惫几乎将他打垮。

    累,累极了。

    他今年二十有八了,心境却比八十二岁的人还要沧桑。算起来,他已经陪着那个人走了整整二十年,自八岁入宫做了阉奴,被分到陆开桓的身边算起,到如今不知不觉间,竟已过了这么多年岁。

    二十年……人的一生里,能有几个二十年呢?

    在这些漫长的岁月里,他曾经尝过被人捧在手掌心是什么滋味,也尝过心里的希望慢慢冷掉是什么感觉。孟笙觉得自己已经被时间和现实慢慢磨平了所有的棱角,打消了所有的幻想,有时候他甚至会觉得自己的魂魄已经离开了躯体,浮在半空中冷冷地观看这具肉体苟活于世,卑躬屈膝地残存。

    人呢,都是会变的。

    卓谨不知是从哪里出来,红着眼睛上来就要扶他,被孟笙挥手用力推开了。

    孟笙努力挺直腰板,靠在朱红的宫墙上,强打精神教训他:“知道错了没有?”

    对于卓谨来说,孟笙是一个亦父亦师的存在。当三年前十六岁的他被孟笙收做义子后,孟笙便一直格外关照他,因着孟公公的名声,宫内也没有太为难他的人。这些年,卓谨和孟笙走得近了,渐渐也知晓了皇帝和孟笙的关系,但他并不像别人那样认为孟笙权势滔天,受宠得幸,反而看到的是外人所不能明白的疲惫绝望,挣扎无果……

    所以在卓谨心里,猜想孟笙自己是不愿意的,只是因为面容艳丽,身段姣好,才被好色的皇帝看上逼迫。屈于皇权,孟笙不得不委身于皇帝……毕竟做奴才的,生死不过是主子嘴唇一碰,一句话的事情。这令卓谨十分厌恶——厌恶皇帝的逼迫,厌恶自己的无能。

    “义父,我哪里错了?”卓谨咬着牙,努力不让眼圈里的泪水掉下来,“错的从来都是天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暗喻意味太强了,听得孟笙眉头拧起来,冷声斥喝:“跪下!这么大逆不道的话也是能说的吗?”

    卓谨也是年纪尚轻,到底也才是个十九岁的孩子,有种年少轻狂的口无遮拦,话一出口便后悔了,沉默着跪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别在这跪着,丢人现眼的,回自己房里跪三个时辰,”孟笙甩袖转身,“该学的,也要自己学,该做不该做的事情,也得自己动脑琢磨。我能救得了一时,难道能救一辈子么?以后的路要靠自己走,要是要强就别光在嘴皮子上下功夫,也多学学怎么伺候主子,别总是叫我一次一次为了费心费力!”

    这番话说的毫不留情,孟笙说完便步履蹒跚地离去了,只留卓谨在原地面色白得像是一张纸。

    秋意甚浓,凉风西卷,吹得御花园内树上残存的枯叶哗啦啦作响,孟笙却只穿着一身单薄袍子,从背影看,他瘦的吓人,纤腰被束在三指宽的腰带中,细得仿佛一捏就会碎。

    这风实在是太凉又太凶,呛得孟笙忍不住扶着树猛咳起来。他一咳就停不住,那曾经被一支毒箭穿透的肺叶如同破风箱一样震动起来,孟笙抖着手掏出一块帕子捂在嘴上,再拿下来时,只见浅蓝色的帕子中央有粘稠暗色的血慢慢晕染开来。

    到底是破败身子一副,活不了太长时间的。

    好在,他也算是想通了一些事情,此次回来,也并非是想要再活多久。

    御花园中有一处很大的湖泊,名为落雁湖。传闻是先皇在这片湖泊旁遇见了宠妃李氏,那时李氏在湖边抚弄琵琶,先皇对她一见钟情,便赐名此湖为落雁。孟笙坐在落雁湖边的石头上,心里死灰一片。若说他在之前多少对陆开桓有些妄想的念头,也早在去别庄修养之前被打消了。他身体开始衰弱,大抵是从元泰三十年,他和陆开桓从突厥刚刚回到大渝国,替陆开桓挡下那支破空而来的毒箭开始的。

    那时候也不知怎么了,只是见着陆开桓有危险,脑子里还没来得及想些什么,身体便抢先一步挡了上去。那一箭穿透了他单薄的身体,但却没有伤到陆开桓半分。箭上的毒是二皇子从西域买来,至烈难除,尽管陆开桓登基后遍寻天下名医,也没能完根除此陈年阴毒。这么多年了,正是体内未完清除的毒素一点点拖垮了他的身体。陆开桓心疼他,便在京郊买了个极大的宅子,平时派人打理看守,孟笙有时犯病,难受得紧了便放人去养养身子。

    但陆开桓到底是不愿放手的主儿,在孟笙此去别庄之前,便被缠着狠狠索求了一顿……待床榻之间的喘息渐渐消下去,孟笙已经累得连抬腿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他说:“孟笙,朕喜欢,舍不得放走……不要去太久,朕会想的。”

    孟笙汗湿的头发黏在脸上,嘴唇湿润红艳,靠在陆开桓胸膛上轻轻喘息,过了一会问道:“陛下说喜欢我,到底喜欢我什么?”

    陆开桓搂着人,在那雪白的脖颈印出几个吻痕:“最喜欢……听话。”

    孟笙愣了一下,垂眸轻轻笑了,眼底的光如同在风中摇摇摆摆的烛火,忽然熄灭了。

    再怎么样,也不过是个听话的奴才,使顺手的狗,陆开桓必定是喜欢极了他的乖顺。

    在这一刻,孟笙忽然觉得他撑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陆开桓逼着他喝那些女人催乳的药汤,只为了满足那些亵玩的心思。尽管他那样推拒乞求,陆开桓仍是找人看着他必须按时服用,好肆意欺辱他,连他从别庄回宫,陆开桓都要特意问上一句药有没有按时喝……大抵是从来没有把他当人看过。

    这世上到底有什么是值得留的?到底还有什么可留的?

    他活得这样辛苦,又到底是为了谁活着?难道只是为了一个不把他当人看的陆开桓活着吗?

    既然生不能由自己决定……那么死,总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孟笙陡然回过神来,看着落雁湖被风吹皱的湖面,笑弯了双眼,打心底生出一种解脱的快意。

    他不后悔,也不惧怕,若说有什么心有不甘的事,那大抵就是活了一辈子,竟没得到过一份真真切切,把他放在心上的爱。也不知道死后,陆开桓需要多久就会把他这个人彻底忘了……是一年,两年,还是他的离去,甚至都不能在日理万机的帝王心里扰起些波澜?

    ……其实他想要的一直都很简单,只是,陆开桓始终没有明白过。

    罢了,也不需要他再明白了。

    四周无人,御花园里是一片死般的寂静。

    忽然,一声沉沉的落水声……

    再瞧去的时候,湖边已经没了人影,只余湖上那久久不息的波纹,一圈一圈地向远处扩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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